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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桑拿一条龙浙江宁波出台“保障律师依法履职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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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23:1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和律师都是公平、推动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浙江宁波两级法院全面做好统筹结合,大力推动,全力保障律师履职,特别是在6月9日,宁波中院与宁波市、宁波市律协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0条,旨在从优化诉讼服务、保障律师履职、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打造律法“亲清”关系。
  在优化诉讼服务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法院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对持执业证书或出庭通知等前来办理立案、出庭等诉讼活动的律师免予安检,在律师急需时或特殊情况下,立案部门可以提供预约服务;开辟律师服务专用场地,为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律师及入驻或定期在开展诉讼、调解、法律援助、代理等公益性服务的律师,提供停车、工作、庭前庭后休息和交流便利;为律师提供阅卷便利。
  在保障律师履职方面,意见了对于律师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上的留言,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于超6个月的长审限案件,应在案件审限变更后5日内向律师说明审限变更的情形和案件进展;为律师提供庭审权益保障,一般不应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落实庭审中对律师的职业尊重,不得对律师业务能力进行当场评价;切实保障律师出庭期间人身安全,庭审中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人身律师的,应当及时,并视情予以制裁;支持实习律师辅助律师履职;为律师调解提供支持。
  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意见要求为律师与互评互督提供保障,律师反映的重大问题、重大关切、意见由法院工作人员“点对点”及时予以回复,律师评价内容纳入业绩考核;为建立律法良性关系提供机制保障,和律师家属应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重视律师对虚假诉讼的意见;为律法常态化联络提供支持,建立工作信息交换机制,开展律所上门走访机制,加强律法业务交流。意见还鼓励基层法院探索建立属地新入职律师集中与见面机制和实习律师担任实习助理制度。
  今年4月,海曙法院古林巡回法庭庭长袁永达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时,发现原告柴某(中国)身处美国,他虽聘请了律师,却由于疫情原因无理委托授权书的认证手续。袁永达想了个好办法,顺利解决了律师的难题。次日上午9点,身处美国的柴某与身处宁波的两位委托诉讼代理人和,通过移动微法院发起线分钟后,海曙法院依法确认了柴某委托两名律师代为诉讼的事实,使该案可以顺利开庭审理。
  小雯(化名)和航航(化名)是慈溪某中学的同学。某天晚自习下课时间,两人上下楼梯时,脚互相绊住,均从楼梯上摔倒,造成小雯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两家人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小雯于今年4月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将案件委派给胡萍律师进行调解。调解在慈溪法院的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在胡律师的释法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当天进行了司法确认,航航家人当场全额履行了赔偿款。
  在宁波法院,切实保障律师履职的案例已很常见。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一直致力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切实加强律师依法履职。
  早在2017年,海曙法院就与市律协签订了《关于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备忘录》,之后,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区域,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休息等服务,还专门设置了律师谈话室,为律师会见约谈当事人提供便利,该院还推出了《海曙区职业共同体建设专刊》,至今已推送26期。奉化法院建立了律官整体互评机制,并定期走访各律所。余姚法院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阳明所副主任钱荣麓为余姚法院带来《以法律为志业》的专题,宁波桑拿一条龙分享对法律职业的理解。宁海法院联合县搭建人民调解培训师资库,邀请、律师集中授课、研讨交流。
  今年2月8日,宁波中院召开首次律师工作恳谈会,宁波中院陈志君院长,市励健局长,市律师协会叶明会长共同签署书,明确既要构建共生共伴、同长同成、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又要构建规范有序、泾渭分明、亲清有度的新型关系。3月,宁波市委依市办印发《宁波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起组织开展宁波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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