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9-28 17:24:49

202宁波桑拿网1年度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公告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办公室宁波市委全面深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居民”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仑区2021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为50户,具体详见《北仑区2021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指导性指标分配表》(附件1)。
  ①窗口受理。申请人携带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自己《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1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后,积分专窗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
  ②网上受理。申请人可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在线申请积分落户栏目,根据栏目填写和提交资料。
  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直接登录“e乡北仑”微信号“积分查询”栏目实时跟进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的,可在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或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积分落户栏目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宁波桑拿网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e乡北仑”(网站、微信号及“浙里办”APP北仑站)上对参与本次参与积分落户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的,分街道按积分分值从上而下确定落户名单,如部分街道未完成落户指标,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跨街道调剂。积分总分分值为零分或负分的,自动取消落户资格。
  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获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移交给北仑。宁波桑拿网申请人可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携落户所需资料于前往居住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落户地必须是城镇,农村集体土地住宅不能落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共有产权住宅仅允许一户办理;无稳定住所且取得落户资格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或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申请人应当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并核实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落户资格的情况,未落户的取消其入户资格,已落户的注销其弄虚作假所落户口,退回原籍,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量化积分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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